项目投资880万,太原市热力集团东山热源厂煤改气工程施工招标
1.煤改气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山热源厂“煤改气”工程施工,已由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并发改审批发[2017]2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申请政府资金、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70:15:15。项目已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煤改气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太原市东山热源厂:主要工程内容包括:(1)将燃气锅炉主厂房(原煤库)屋顶全部拆除,更换为梯形屋面;(2)对燃气锅炉主厂房(原煤库)内墙进行隔音、保温,外墙进行装饰;
(3)在燃气锅炉主厂房(原煤库)内增设照明系统;(4)对东山热源厂厂区路面进行重新敷设,厂区围墙进行修补、装饰。;项目投资总额约880万元。
2.2招标范围:以上全部工程施工图内容。
3.煤改气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钢结构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按照太原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